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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源股东拟移交违规减持收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 01:10 证券日报
本报讯 时隔一个月余,ST东源(000656)的控股股东之一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终于对违规减持的行为做出了说明,但是截止本公告日,ST东源尚未收到另一位控股股东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两控股股东是一致行动人)的书面回复。 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ST东源控股股东。该两家公司于2007年8月4日以联合竞拍的方式竞得ST东源68,568,498 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2%,该两家公司分别持有34,284,249 股)后,于2007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该两家公司分别持有的其中11,251,046 股ST东源限售流通股(共计22,502,0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0%)于2007年10月9日解除限售。 截止2007年11月2日,宏信置业、奇峰集团减持的ST东源股份合计数为3,472,092股,占ST东源总股本的1.39%,其中宏信置业减持1,421,046股,奇峰集团减持2,051,046股。 2007年12月13日,有关监管部门对上述减持股份行为表示关注,同日,ST东源在收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函后立即致函宏信置业、奇峰集团。鉴于奇峰集团、宏信置业上述减持股份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奇峰集团、宏信置业作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述交易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ST东源要求该两家公司按照监管意见,将上述减持股份收益上交上市公司。 ST东源于2007年12月14日收到宏信置业书面回复。根据宏信置业提供的资料,该公司取得ST东源34,284,249股股份所支付的总价款为220,308,457.04元(含拍卖价款、拍卖佣金、股份过户费用),折合每股单价为6.4259元。该公司减持ST东源股份1,421,046 股所对应的减持净收入为12,715,575.22元,减持成本为9,131,499.49元,减持收益为3,584,075.73 元。宏信置业称,由于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不熟悉、也未及时掌握《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ST东源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导致该公司减持了上述本公司股份。宏信置业决定在2007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减持ST东源股份的收益3,584,075.73元全部移交ST东源。宏信置业表示将引以为戒,加强对《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截止本公告日,ST东源尚未收到奇峰集团的书面回复。 (沈 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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