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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地产(600053)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10:58 中国证券网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证券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万素娟女士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名,共持有代表公司228,063,836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30107万股)的75.75%;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对所列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228,063,8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以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228,063,8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以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关联担保事项的议案》;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股东,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以10,190,7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以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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