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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00220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20:03 中国证券网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网下配售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00元/股,发行数量为5,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07年12月14日结束。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有324家,全部为有效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07年12月13日公布的《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以下两个方面对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资格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即先确认只有参与初步询价并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才具有参与网下申购的资格,其次按照于2007年12月11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最终收到的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提供的《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以及配售对象申购款缴纳情况,海通证券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根据《网下网上发行公告》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324家,全部为有效申购,有效申购总量为244,700万股,冻结资金总额为8,809,2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1,000万股,有效申购为244,7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40866367%,超额认购倍数为244.7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所有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及应退金额列示如下:

号 公司名称 获配数量(股)
1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866
2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3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11,033
4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 22,476
-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7,572
6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866
7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9,423
8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866
9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10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1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16,346
12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40,866
1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40,866
14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20,433
15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 40,866
- 票证券投资基金
16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1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40,866
18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40,866
19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取型组合 40,866
20 渤海证券 8,581
21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22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23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 (LOF)
24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25 中国农业银行—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26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866
27 中国银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28 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29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40,866
- 基金
3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40,866
31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22,476
32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 40,866
- 金
33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 (LOF)
34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35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2,476
36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476
37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866
38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866
39 东方证券—中行—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312
4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866
41 东海证券—农行—东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173
42 海通—中行—富通银行 40,866
4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476
44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866
4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866
================续上表=========================

号 公司名称 退款金额(元)
1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8,528,824.00
2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3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96,802,812.00
4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 197,190,864.00
-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54,167,408.00
6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58,528,824.00
7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58,140,772.00
8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58,528,824.00
9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10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1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143,411,544.00
12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358,528,824.00
1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358,528,824.00
14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179,264,412.00
15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 358,528,824.00
- 票证券投资基金
16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1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358,528,824.00
18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19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取型组合 358,528,824.00
20 渤海证券 75,291,084.00
21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22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23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 (LOF)
24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25 中国农业银行—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26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8,528,824.00
27 中国银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28 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29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358,528,824.00
- 基金
3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358,528,824.00
31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197,190,864.00
32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 358,528,824.00
- 金
33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 (LOF)
34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35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7,190,864.00
36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7,190,864.00
37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8,528,824.00
38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8,528,824.00
39 东方证券—中行—东方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6,608,768.00
4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8,528,824.00
41 东海证券—农行—东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1,705,772.00
42 海通—中行—富通银行 358,528,824.00
4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7,190,864.00
44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8,528,824.00
4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58,528,824.00
注: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网下网上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本次网下配售余138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四、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海通证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电 话:021-23219499、021-23219496、021-23219490、021-23219503
传 真:021-63411627
联 系 人:汪烽、周伟铭、张虞、缪苗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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