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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没有提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4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无锡市惠钱路67号本公司20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万冠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东7名),代表股份121,134,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33.1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3名(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96,034,569股, 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4名(代理人2名,其中1名代理人也是A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25,099,880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21,134,449股,其中同意120,80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99.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7%。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6,034,56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770,1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8.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29,700股,占出席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31%。 2、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21,134,449股,其中同意120,80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99.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7%。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6,034,56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770,1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8.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29,700股,占出席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31%。 3、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毛志良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毛志良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21,134,449股,其中同意120,80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99.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7%。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6,034,56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770,1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8.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29,700股,占出席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31%。 4、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荆州三金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额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21,134,449股,其中同意120,80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99.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7%。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6,034,56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770,18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8.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29,700股,占出席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3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振华、马秀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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