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4日上午9:30在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79号莫泰168金桥店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0人,代表股份数71,356,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326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周伯勤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有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356,77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1,351,509股 占99.9926% 反对:2,445股 占0.0034% 弃权:2,817股 占0.0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正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356,77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1,351,509股 占99.9926% 反对:2,445股 占0.0034% 弃权:2,817股 占0.0040% 2、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正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356,77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1,351,509股 占99.9926% 反对:2,445股 占0.0034% 弃权:2,817股 占0.0040% 3、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正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356,77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1,351,509股 占99.9926% 反对:2,445股 占0.0034% 弃权:2,817股 占0.0040% 4、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五节修正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356,77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1,351,509股 占99.9926% 反对:2,445股 占0.0034% 弃权:2,817股 占0.0040% 5、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修正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356,77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1,351,509股 占99.9926% 反对:2,445股 占0.0034% 弃权:2,817股 占0.004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王众律师、陈华锋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