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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股东出席情况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3日在海口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四人,代表股份797,268,80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4.95%,公司7名董事,1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公告于2007年11月28号《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林端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采用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797,268,805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全票同意。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797,268,805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全票同意。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797,268,805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全票同意。 4、《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797,268,805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总股份数全票同意。 5、《关于提名孙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累积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594,537,610股。同意:797,268,805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未累积有效表决总股份数全票同意。 6、《关于提名游祖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累积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594,537,610股。同意:797,268,805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未累积有效表决总股份数全票同意。 7、《关于提名陈祥兴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累积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594,537,610股。同意:797,268,805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未累积有效表决总股份数全票同意。 8、《关于提名陈宇廉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累积有效表决总股份数为1,594,537,610股。同意:797,268,805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未累积有效表决总股份数全票同意。 上述5、6、7、8议案中对董、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江日华律师、林晖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表了法律意见。其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出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参会董事和会议记录员签名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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