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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000931)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17:18 中国证券网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订、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4日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北京湖北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30,247,39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4.1185%。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2,9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053%。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适用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6,996,632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4.公司2名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公司聘请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许敬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监事代表贾鹏云先生、法律顾问许敬斌律师、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刘力文先生和社会公众股股东代表潘可俊先生担任监票人:
1、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债务重组方案
公司为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达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北京分行)的1.5亿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华运达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本公司已向银行代偿借款本金3,500万元,本公司经与建行北京分行多次磋商,初步达成和解意向。本公司在2007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向建行北京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15亿元、利息9,441,551.32元后,建行北京分行承诺就剩余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及相关诉讼执行费用)不再向本公司追偿。
表决结果:同意230,247,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其中: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22,9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外资股股东同意26,996,63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大会有效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银行总行债务重组方案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总行)借款9亿元,借款到期后本公司未偿还全部贷款,截至2007年12月20日,本公司尚欠中国银行总行592,236,847.00元,累计欠息168,556,545.75元。
本公司经与中国银行总行多次磋商,初步达成债务重组意向。
本公司在12月20日前向中国银行总行偿还借款本金592,236,847.00元,在2008年6月15日前还清剩余应收未收利息38,556,545.75元及其后所产生的全部利息,并继续以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B座、C座部分未售房产作为上述应收未收利息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下,中国银行总行承诺在收到全部贷款本金后,减免利息1.3亿元,并相应解除《中关村科技大厦抵押合同书》、《蓝筹名座抵押合同书》、《蓝筹名居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同时免除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亿元的担保责任、免除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亿元担保责任、免除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2亿元的担保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229,047,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47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5212%。
其中: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22,9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外资股股东同意26,996,63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大会有效通过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中关村的科贸中心部分房产的议案
依据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25日出具的京都评报字(2007)第05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科贸中心拟转让房产的评估值,本公司同意按照法定程序将中关村科贸中心6层7,897.22平方米房产作价20,927.63万元出售给北京鹏泽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本次交易受让方北京鹏泽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故此对于本议案的表决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放弃投票权。
表决结果:同意76,714,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除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外)所持表决权100%。
其中: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22,9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外资股股东同意26,996,63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大会有效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出租中关村的科贸中心部分房产的议案
依据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25日出具的京都评报字(2007)第06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科贸中心5层拟出租房产租金的评估值,本公司同意将中关村科贸中心5层5,232.99平方米房产出租给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双方签订13年租期(其间入住及租赁期需要装修,第1年免租,其后每年免租2个月,合计免租3年。在免租期内,国美电器无需支付租赁费用,但仍需支付物业费),租金总计8,595.18万元。
本次交易受让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故此对于本议案的表决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放弃投票权。
表决结果:同意76,714,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除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外)所持表决权100%。
其中: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22,9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外资股股东同意26,996,63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大会有效通过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力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截至2008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230,247,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其中: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22,9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外资股股东同意26,996,63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大会有效通过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于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截至2008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230,247,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其中:
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22,9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外资股股东同意26,996,632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大会有效通过该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敬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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