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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600712)二OO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09:22 中国证券网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有二项议案被否决;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公司二OO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3日上午在公司南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民群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60,916,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 未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20,926,359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34.35%,反对39,990,402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65.65%,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2、未审议通过《关于提高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27,281,58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44.79%,反对33,635,181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55.21%,弃权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经桂云天律师事务所薛有冰律师、张雅丽律师见证,出具了《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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