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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传媒(601999)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17:24 中国证券网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出版传媒")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2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4.20元/股-4.64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4、本次发行总量为14,000万股。网下发行股份2,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其余11,200万股向网上发行,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附件1。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2月11日(T-3日)17: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6、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T-1日)9:00至17:00及2007年12月14日(T日)9:00至15:00。
7、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出版传媒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2007年12月14日15:00前传真至(0755) 83635215、83655213、83654743、83635077。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12月14日17:00之前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本次公告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7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 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询价对象 指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7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
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 上述询价对象中于2007年12月11日(T-3日)17:00前已向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
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
2、与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
格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
额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T日/网上 指 2007年12月14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证
资金申购 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 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为14,000万股。网下发行股份2,800万股,占本次A股发行数量的20%;其余11,200万股向网上发行,占本次A股发行数量的8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三) 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4.20元/股-4.64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27.13倍至29.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24倍至22.36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 发行价格
网上、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7年12月18日(T+2日)在《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2007年12月6日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5日(2007年12月7日周五) 初步询价起始日(北京)
T-4日(2007年12月10日周一) 初步询价中(上海)
T-3日(2007年12月11日周二) 初步询价截止日(深圳)
T-2日(2007年12月12日周三) 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2007年12月13日周四)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T日(2007年12月14日周五) 网上资金申购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T+1日(2007年12月17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网上申购配号
T+2日(2007年12月18日周二)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2007年12月19日周三)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 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 配售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请见附件1。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2月11日17: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二) 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申购报价表进行申购(详见附件2)。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T-1日)9:00-17:00及2007年12月14日(T日)9:0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出版传媒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2007年12月14日15:00前传真至(0755)83635215、83655213、83654743、83635077。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12月14日17:00之前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网下申购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4日(T日)15:00(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申购报价表的时间为准)。
2、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分别独立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股票配售。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3、配售对象全称、股票账户名称(上海)、股票账户号码(上海)和资金账户(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5、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只能填写一张申购报价表),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6、申购价格的填写应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可自行确定申购价格,每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
7、每张申购报价表最多可填写3组申报价格及与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且申购累进数量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2,800万股,超出部分的申购数量视为无效申购。
8、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报价表一旦传真至上述传真号码,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 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网下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申购报价表中每一个申购价格×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
例如:某配售对象做出如下申购: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P1 M1
P2 M2
P3 M3
则该配售对象应缴付的申购款项(万元)=P1×M1+P2×M2+P3×M3
2、 申购款项的缴付
申购款项须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出版传媒股份A股申购款项"字样),并请务必通过联行系统或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支付:
收款行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发支行
账户名称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815889003310002
央行现代化大 308584001362
额支付系统号
联行行号 82024
联系人 郭文俊
联系电话 13824336365
收款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路194号
3、申购款的缴款时间及账户要求
应缴申购款应当在2007年12月14日(T日)17:00时之前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付申购款项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的在途时间。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报价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四) 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条件且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的申购将获得配售。本次网下配售比例和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网下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以上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发行价格及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网下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面五位,即最小配售比例为0.00001或0.001%。
零股的处理:按获配数量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大于1,000股,零股以每1,000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1,000股的配售给排列在最后一个获配1,000股零股的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小于或等于1,000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五) 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2007年12月18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配售对象名单、获配股数及应退申购款金额等。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2、2007年12月18日(T+2日),主承销商将向网下配售对象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投资者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由主承销商交存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账户,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其他事项
(一)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12月17日(T+1日)对网下发行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755)83655073、83625212、83621430
联系人:姜英爱、姚力、张小艳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慧英
联系人:费宏伟
电话:024-23284236
传真:024-2328423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9号
2、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联系人:周凌云、姜英爱、姚力、张小艳
电话:0755-25327739、25327738、25327743
传真:0755-25325418
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4002号圣廷苑酒店B座28楼
附件1 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6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7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8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1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5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9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62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1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6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7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 斯坦福大学 88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7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9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8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69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7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1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3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97 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6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8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7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9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8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2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84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7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8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以上机构按拼音排序
附件2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报价表
重要提示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网下发行公告、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表一经完整填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并
传真至申购传真号码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申购传真:(0755) 83635215、83655213、83654743、83635077
联系电话:(0755) 83655073、83625212、83621430
联 系 人:姜英爱、姚力、张小艳
配售对象全称
股票账户名称(上海)
股票账户号码(上海)
与以上股票账户号码(上海)相
对应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退款银行信息 汇入行全称
(须与报备账 资金账号
户一致) 收款人全称
央行现代化大额支付系统号
联行行号
汇入行地点: 省 市 县
申购信息(请参考填表说明第3条)
价格从 序号 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申购金额(万元)=
高至低 1 价格x申购股数
2
3
累计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累计申购金额(大写): (元) (小写: 元)
注:申购累进数量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
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2,800万股,超出部分的申购数量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在此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本次申购款项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公章:
2007年 月 日
我方特此确认并未依赖任一主承销商提供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决策,并确认已充分知悉、理解并完全接受主承销商在各研究报告中就其内容、使用及责任等有关事项的提示、限制及约定。我方亦同意并确认各主承销商或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主承销商的关联公司或各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和顾问)无需就我方依赖、信赖或使用该研究报告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申购报价表
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
1、该表可从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请配售对象确保营业执照注册号必须与登记开户时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若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3、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声明:示例中的价格和数量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
假定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报价区间为5.00元/股至6.00元/股。某投资者拟在不同价位分别申购不同的股数,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股数(万股)
6.00 300
5.50 1,000
5.00 1,500
上述报价的含义相当于:
(1)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或等于5.0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2,800万股;
(2)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5.00元,但低于或等于5.5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1,300万股;
(3)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5.50元,但低于或等于6.0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300万股;
(4)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6.0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0股。
4、配售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申购报价表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因配售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配售对象确保股票账户号码及其相对应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无误;若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5、凡参加申购的配售对象,须提交的申购文件包括:
(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
(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全称和"出版传媒A股申购款项"字样);
请配售对象对上述文件按序号进行编号,于2007年12月14日(T日)15:00前传真至主承销商指定的号码(0755)83635215、83655213、83654743、83635077。并于传真后10分钟内致电保荐人(主承销商)之当日联系电话(0755)83655073、83625212、83621430予以确认。
6、主承销商特别提醒配售对象:2007年12月14日(T日)15:00之后的申购恕不接受,请注意发送传真时间;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律无效。申购报价表一经传真至上述传真号码即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7、配售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款项,以保证申购款项能在2007年12月14日(T日)17:00前汇到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购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不足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8、配售对象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配售对象全称。主承销商提醒:汇款用途中的配售对象全称是主承销商认定申购款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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