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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ST大唐电信(600198.SH)小股东们:
大家好。股权分置改革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展开了一轮强劲上涨的牛市,股市反映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正在发挥出来。几千万投资人正满怀喜悦地分享着股权分置改革和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然而,我们这些投资大唐电信的小股东们,不仅没有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还被这个缺乏诚信的上市公司搞得心力交瘁,我们在这家公司依法应享受的权益不断受到损害。
请看大唐电信自上市以来都为我们小股东做了些什么:
1998年8月,大唐电信IPO,融资5.98亿元;
2000年6月,大唐电信配股,以每股26元价格每10股配3股,向公众配了3000万股,圈钱8.34亿元。当年为了配个好价钱,不惜将股价拉抬到每股40元以上。
2001年11月至今,整整6年没有分配过任何股利。
2003年8月,大唐电信因涉嫌ST七砂一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03年,大唐电信年报显示亏损1.87亿元。
2004年,大唐电信年报显示主营业务收入26.29亿元,净利润为1982万。让人气愤的是,这所谓的1982万元净利润是公司董事会为了避免连续亏损而退市造假编出来的。他们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近3719万元,当年实际为亏损!
2005年1月,大唐电信就关联交易披露不实和与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不实合同,被证监会调查并责令整改。
2005年11月,大唐电信因涉嫌存在虚假信息披露行为被证监会北京证监局立案调查。
2005年,年报显示亏损6.96亿元。
2006年10月28日,大唐电信发布公告称“预计2006年全年实现盈利”。
2007年4月4日,大唐电信发布公告称:对2006年10月28日盈利的预告进行更正,预计公司2006年亏损额在7亿元左右并将被*ST特别处理。由盈利突变为巨额亏损,让人匪夷所思。
2006年,最终年报显示亏损金额竟高达7.19亿元!
2007年8月21日,大唐电信发布公告称: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近3719万元人民币。而大唐电信此前的财报是:2004年大唐电信主营业务收入26.29亿元,净利润为1982万。如果按照大唐电信的上述公告重新计算,2004年业绩应由赢利再次变成亏损。
2007年9月5日,为了掩人耳目,大唐电信修改了公司章程:“董事会有权决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以内的对外赠与资产。”如果大唐电信的大股东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将公司的资产转移走,我们小股东有机会反对吗?
2007年9月18日,大唐电信又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为712,457,815 元。一个只有3.11亿元净资产的*ST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却高达7亿多元!一旦对外担保出问题(也包括“故意出问题”),我们小股东的资产不就打水漂了吗?
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一个连续亏损三年的上市公司是要面临退市的。而大唐电信已连续四年亏损,一旦大唐电信退市,我们这些小股东的损失谁会过问?我们向谁讨要?
另外,在第三代移动通信和重组的问题上大股东多次公开忽悠小股东,视市场三公原则为儿戏。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将小股东玩于股掌之间,强奸了小股东对大唐电信未来的感情。
2007年5月23日,针对市场传闻,大唐电信发布澄清公告称:到目前为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没有计划对大唐电信进行业务或资产重组,没有计划进行以大唐电信为主体的整体上市的相关安排。在可预见的6个月之内,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也没有实施上述相关事项的安排或者计划。
2007年5月28日,也就仅仅过了五天,大唐电信再次公告称: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考虑采用国有股无偿划转形式,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系研究院全资子公司)持有并管理,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在每一次“公告”的第一段大唐电信都冠冕堂皇地写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然而,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坑蒙小股东的勾当在这条遮羞布下一刻也没停止过。
在2007年11月7日*ST大唐电信的临时股东大会上,一位姓罗的女士含泪质问曹斌董事长:当初从报纸上看到你们公告有整体上市和重组的消息,所以认为你们是将来第三代移动通信的龙头,我才把家中的房产抵押出去,用抵押贷款在26元多买了4万股*ST大唐电信。你们这样变来变去,一点诚信都没有,我现在白天吃不下饭,晚上睡不着觉,尽做恶梦!股票都跌得不成样了,董事长你告诉我该怎么办?我什么时候才能挽回损失?我是否应该把你们的股票卖掉?
我们虽不赞同罗女士用房产抵押贷款去买股票,但被大唐电信“阴阳”公告忽悠的小股东不在少数。面对大股东的欺凌,内心的悲愤和无奈又何止罗女士一人?这就是大唐电信广大小股东的真实写照!
我们再也不能容忍大股东为所欲为地欺瞒我们了。我们虽然小,但我们也有尊严,也有属于我们的权益。我们从不用激烈的言辞来表达内心的愤怒和无奈,这是小股东们善良的本性使然。然而当我们明白我们大唐电信小股东只是被人刀俎的鱼肉时,我们再也无法保持沉默了,我们要抗争,我们决不做大股东的绞肉机!
虽然我们人微言轻,不足以撼动大树,但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维护我们的权益,也为了大唐电信的未来,我们必须团结起来,行动起来。我们的要求是:
第一,召开股东大会,大股东和董事会对一系列彼此矛盾的相关公告予以解释,对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向小股东予以道歉,大唐电信管理层对公司连续亏损予以解释、道歉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小股东代表提请股东大会改选漠视和侵害小股东权益的董事会,选出能真正代表我们小股东利益、制约和监督大股东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用他的专业眼光和行动来规范和治理公司;
第三,由新董事会拿出改善公司治理、保障小股东权益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并整顿公司管理层,制订尽快提升公司业绩、形成良好经营战略的详细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0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103条第二款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106条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为此,我们需要征集到大唐电信10%股份的代理投票权,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改选董事会的临时提案。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大家齐心协力,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用我们手中每一张股票所代表的所有权利,维护属于我们自己的合法利益。
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并保护合法收入的明确主张。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前不久也指出;“当前,我国大部分个人投资者在参与市场过程中还处于投资股票赚取溢价的阶段,缺乏行使股东权利的主动性,尚未树立起股东意识……提高投资者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加强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管理层的监督,不仅有助于维护自身股东合法权益,还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种持续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构成了投资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党中央的文件精神、国家法律的法治武器,还是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期许与支持,都给了我们莫大的鼓舞和信心。小股东们,我们再一次呼吁,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权益,也为了大唐电信的未来更美好,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一起,联合我们各自手中有限的资源。
马克思说:”我们知道个人是微弱的,但是我们也知道整体就是力量。”每一股都代表着神圣不可侵犯的所有权利,每一只手都能相互给予力量,大唐电信的小股东们,请和我们挽在一起。
请登陆小股东权益保障委员会网站或用电子邮件、短信和传真,将股东的姓名、持股数量及联系方式等告知小股东权益保障委员会。
请转告你所知道的其他大唐电信的小股东们,小股东权益保护委员会会尽全力来维护大家的权益。
请赞同此公开信的各位朋友将公开信尽可能多地转贴至各网站股市论坛中,让更多的股民朋友积极参与。
网址:www.stockwatchdog.com.cn
邮箱:xgdqy@163.com
传真:010-88556059-12
电话:010-88556053
小股东权益保障委员会(筹)
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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