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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收购东莞证券20%股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14:09 证券日报
本报讯 就在有媒体爆出锦龙股份(000712)“失手”参股东莞证券的文章后,锦龙股份今日正式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购东莞证券20%股权,并对上述传闻进行了澄清。 锦龙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与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收购金银珠宝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转让双方规定: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20%股权经在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程序,公司被确定为该20%股权的受让人。经评估的截至2007年6月30日东莞证券的股权价值为188,223.39万元,每股为3.42元,对应20%的股权比例,公司应支付的收购价款为37620万元。锦龙股份将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60%。在本次股权转让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另支付总价款的40%。 由于本次收购东莞证券20%股权的交易金额为37620万元,超过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行为。本次交易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东莞证券截至2007 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为977,067.13万元,总负债为874,836万元,净资产102,231.13万元。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截至2007年6月30日,东莞证券100%的股权评估价值为188,223.39万元,每股为3.42元。(东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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