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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股份(000158)二OO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 19:53 中国证券网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10日上午9时在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8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汤彰明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52,709,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各项提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并采取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所审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各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让市内厂区土地的议案》
同意252,709,575股,占与会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出让市内厂区土地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252,709,575股,占与会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常山赵州新增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52,709,575股,占与会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冯增书、杨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统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二OO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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