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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成长(519692)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09:28 中国证券网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0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06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19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10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188 号交银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邮政编码:200120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谢红兵先生,董事长,双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行长、静安支行行长、总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总行预财部副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预财部总经理。
金大建先生,董事,硕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调查研究部副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南京分行行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兼综合经营办主任,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刘海红女士,董事,硕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外汇业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周翔女士,董事,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信贷部贷款处副主管、主管、交通银行信贷部风险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债权处置处副处长、处长,现任交通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雷贤达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葛礼达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施罗德集团信息技术工作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施罗德集团首席营运官,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地区总裁。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系主任。
王松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
陈家乐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副教授、教授,现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徐俊康先生,监事,学士学历。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长宁区办事处和工商银行长宁区办事处,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交通银行人事教育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金玉凤女士,监事,学士学历。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交通银行信托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服务处处长,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CFA、FRM,双硕士学位。历任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业务延续计划的负责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负责营运及IT部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谢红兵先生,董事长,双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行长、静安支行行长、总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雷贤达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吴建中先生,督察长,大专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莫泰山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办公厅主席秘书、基金监管部处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炜炜先生,基金经理,CFA,金融学硕士学位,5年基金从业经验。1998年加入德意志银行集团并任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2001年加入美国思腾思特管理咨询公司,任中国区副总裁,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从事研究和投资工作,历任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和基金经理。2004年周炜炜先生率先将经济增加值(EVA)的现代金融理念引入中国,为许多中国公司在价值创造、财务评估、资本结构、收购兼并和激励机制方面提供咨询,在财务分析、公司金融、结构融资、债务市场和风险管理方面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周炜炜具有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CFA)和中国注册律师资格,并拥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2005年8月至2006年4月担任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3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李旭利 (投资总监)
委员:雷贤达 (董事、总经理)
莫泰山(副总经理)
赵枫 (基金经理)
陈晓秋(基金经理)
周炜炜(基金经理)
李立 (基金经理)
李家春(基金经理)
郑拓 (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1979年2月23日
注册资金:361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在国内,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不仅为广大客户所信赖,而且与他们一道取得了长足的共同进步,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在海外,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被《财富》评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农业银行自1979年恢复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行员工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在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征途上,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资金实力显著增强,业务领域不断拓宽,经营结构逐年优化,财务收益大幅跃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自身不断成长壮大。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境外资产托管处和投资银行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清算、核算、交易监督快捷处理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77名,其中硕士与博士42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都具有高素质高学历的托管业务能力,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7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54只,包括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福、基金天华、基金同德、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万家保本增值开放式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基金,托管基金份额达2494.76亿份。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ysld.com 或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 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傅建华
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浩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5)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联系人:詹全鑫、张大奕
客户服务电话:(020)38322542、38322974
网址:ebank.gdb.com.cn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021)962588
网址:www.gtja.com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875
网址:www.gf.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0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1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联系人:马泽承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1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传真:(025)84579778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客户服务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17)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8)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0)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
传真:(021)68405181
网址:www.cnht.com.cn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834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田卫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薛竞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属于成长型股票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经过严格的品质筛选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重点为经过严格品质筛选和价值评估,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较大的发展潜力、良好的行业景气和成长质量优良的成长型股票,具体而言,以同时具有以下良好成长性特征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为主:
1、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
2、根据交银施罗德企业成长性评估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综合评分排名前10%;
3、根据交银施罗德多元化价值评估体系,投资评级不低于2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通过优选成长性好、成长具有可持续性、成长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为此,本基金建立了一套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体系以上市公司未来两年的预期成长性为核心,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选择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
①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
②根据该成长性评价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排名前10%;
③根据交银施罗德多元化价值评估体系,投资评级不低于2级。
其中,对于一些高成长性行业中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企业,或者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优先考虑。满足上述条件的股票占全部股票投资组合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重点行业选择
高成长性行业通常都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火车头和发动机,这些行业的总体增长率往往大大超过整个市场的平均水平。本基金选择的投资重点行业以这一类行业为主,在这些高成长性行业中具备显著竞争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将优先入选我们的核心股票池。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具有良好景气和发展潜力的行业。
具体操作中,本基金从经济周期因素评估、行业政策因素评估和行业基本面指标评估(包括行业生命周期、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空间、行业内竞争态势、行业收入及利润增长情况等)三个方面挑选高成长性行业。一般而言,对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中的先锋行业,受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优势行业,以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有利因素影响具备高成长特性的行业,为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
对于挑选出的重点行业,该行业中满足下列条件、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优先入选核心股票池:
①主营业务收入和息税前利润属于行业前25%之列;
②市场占有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③拥有难以为竞争对手模仿的竞争优势,如在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经营许可证、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施罗德集团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挑选具有高成长性特征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如 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经营效率(如 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和财务状况(如 D/A、流动比率等)等。
(2)成长性评估
对公司成长性的评估分为两个部分:收入和利润增长率预测,以及成长性综合评价。首先对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进行预测,对根据预测结果计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息税前利润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GDP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的股票进行剔除。然后根据交银施罗德企业成长性评价体系,对公司的成长性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序,挑选出其中最具成长潜力而且成长质量优良的股票进入核心股票池。交银施罗德企业成长性评价体系从宏观环境、行业前景、公司质量和成长性质量四个方面对企业的成长性进行评价,采用定性分析结合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企业的成长性进行综合评分。
核心股票池的股票数量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10%。如果根据收入和利润增长率预测结果剔除后剩下的股票的数目不足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10%,则这些股票全部直接进入核心股票池。
(3)多元化价值评估
对上述核心股票池中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定价相对合理且成长性可持续的投资标的。
4、债券投资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想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和换券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75%×新华富时A600成长指数+2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如果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停止计算编制上述基准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以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追求超额收益,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风险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为20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资产类别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股票 7,417,835,373.24 86.39%
权证 79,308,768.40 0.92%
债券 430,264,536.10 5.01%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合计 380,980,934.54 4.44%
其他资产 278,400,053.83 3.24%
资产总值 8,586,789,666.11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 股票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B 采掘业 796,331,795.52 9.41%
C 制造业 2,584,028,923.83 30.52%
C0 食品、饮料 240,752,000.00 2.84%
C1 纺织、服装、皮毛 -
C2 木材、家具 99,355,042.20 1.17%
C3 造纸、印刷 127,510,000.00 1.51%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308,664,900.94 3.65%
C5 电子 -
C6 金属、非金属 1,210,988,863.14 14.30%
C7 机械、设备、仪表 410,520,707.12 4.85%
C8 医药、生物制品 136,769,998.26 1.62%
C99 其他制造业 49,467,412.17 0.58%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E 建筑业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729,537,144.22 8.62%
G 信息技术业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599,295,843.60 7.08%
I 金融、保险业 1,702,631,200.00 20.11%
J 房地产业 865,762,983.20 10.23%
K 社会服务业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98,067,482.87 1.16%
M 综合类 42,180,000.00 0.50%
合计 7,417,835,373.24 87.61%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350,000 452,082,500.00 5.34%
2 600030 中信证券 3,700,000 357,827,000.00 4.23%
3 600036 招商银行 8,500,000 325,295,000.00 3.84%
4 600019 宝钢股份 15,499,920 281,943,544.80 3.33%
5 601006 大秦铁路 10,999,900 280,167,453.00 3.31%
6 000024 招商地产 3,500,000 276,500,000.00 3.27%
7 000002 万科A 8,100,000 244,620,000.00 2.89%
8 600519 贵州茅台 1,600,000 240,752,000.00 2.84%
9 000983 西山煤电 3,000,000 214,470,000.00 2.53%
10 601919 中国远洋 4,755,787 214,295,762.22 2.53%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明细
债券种类 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债 145,295,583.30 1.72%
央行票据 281,860,000.00 3.33%
金融债 -
企业债 -
可转换债券 3,108,952.80 0.04%
合计 430,264,536.10 5.09%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080 06央票80 1,500,000 145,920,000.00 1.72%
2 010214 02国债⒁ 1,450,490 145,295,583.30 1.72%
3 701022 07央票22 1,400,000 135,940,000.00 1.61%
4 110971 恒源转债 22,320 3,108,952.80 0.04%
6、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其他资产 期末余额(元)
交易保证金 6,420,433.22
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227,652,776.27
应收股利 -
应收利息 9,564,340.66
应收申购款 34,762,503.68
其他应收款 -
配股权证 -
买入返售债券 -
待摊费用 -
合计 278,400,053.83
(4)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权证明细
序号 权证代码 权证名称 数量(份) 成本总额(元)
1 030002 五粮YGC1 1,702,051 63,182,612.62
(6)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21,827,468.79份,占本基金期末总份额的0.80%,报告期内未发生申购、赎回。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7年9月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过去三个月 47.48% 1.94% 32.45%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212.19% 1.98% 155.70%
起至今(2006年10
月23日-2007年9
月30日)
================续上表=========================
阶段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54% 15.03% 0.4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1.60% 56.49% 0.38%
起至今(2006年10
月23日-2007年9
月30日)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10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06年10月23日至2007年9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份额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前端)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1.2%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8%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5%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1000元
申购费率(后端)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含) 1.8%
1年-3年(含) 1.2%
3年-5年(含) 0.6%
5年以上 0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1.0400=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份额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一年以内(含一年) 0.5%
一年到两年(含两年) 0.2%
超过2年 0%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的赎回价格,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000×1.0160-50.80=10,109.2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和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投资人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进行网上申购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网上直销前端申购优惠费率
农行卡 建行卡 浦发卡 兴业卡
50万元以下 0.6% 0.75% 0.6% 0.6%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6% 0.6% 0.6% 0.6%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6% 0.4% 0.6% 0.6%
通过农行卡和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通过浦发卡进行网上申购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6)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协商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改变收费模式。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在不提高整体费率水平的情况下改变收费模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许可本基金或本类型的基金采取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模式,则本基金可依法引入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收费模式;若引入该类收费模式,并没有增加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负担,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模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了"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资产的估值"、"托管协议内容的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更新为2007年10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更新为2007年9月30日。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一)基金管理人概况":更新了公司人员情况。
2、"(二)主要人员情况":更换一名董事并增加其个人信息,更新一名董事个人信息,更换一名监事并增加其个人信息,更改一名监事的从业资格表述,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增加网上交易平台及业务办理信息。更换本基金直销机构联系人。
2、场外代销机构
增加: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
更新:对中国农业银行相关信息予以更新;同时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换合同主体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更新相关信息。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1、"(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场所"
更换本基金直销机构联系人。
增加: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
更换"中国银河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主体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将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由原来的100份调整为50份,同时,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保留余额由原来的100份调整为50份。
增加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最低保留余额数量限制的表述。
3、"(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对"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部分增加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和兴业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开通的有关信息并修改本部分内容表述。
4、"(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增加:中国建设银行、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同时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换合同主体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数据,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数据,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7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
根据2007年7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对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对基金估值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对应的修改。
"二十、托管协议内容的摘要"部分
根据2007年8月证监会基金部【2007】26号《关于基金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后修改原有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通知》及2007年9月29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相关内容进行了对应更新。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二)网上交易服务 "
新增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和兴业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开通的相关信息并更新相关表述。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董事会与监事会各更换成员一名的信息。
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其他更新
就格式、标题和一些固定表述进行了统一。
例如,第二十二部分的标题"其他事项"更改为"其他应披露事项"等。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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