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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天发(00067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 17:41 中国证券网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ST天发
股票代码: 000670
披露义务人: 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通惠中路218号三楼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通惠中路218号三楼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 2007年12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变动为法院司法裁定的结果;
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共同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天发石油、上市公司 指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金马控股、收购人、 指 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木材公司 指 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
萧然工贸 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 指 收购人以竞买人的身份,通过参加由湖北省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荆州市点石拍卖有限
公司组织的原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持有股权
的公开拍卖,而获得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9.40%股份计2560万股之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萧山区通惠中路218号三楼
3、法人代表:徐建初
4、注册资本:1亿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1812031668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79295585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投资与管理,高星级涉外饭店;建筑装饰设计,施工****
9、税务登记号码:浙税联字330181779295585
10、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通惠中路218号三楼
11、联系电话:0571-82885866
12、公司简介: 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05年,注册资
本人民币1.2亿元,是一家集投资实业、饭店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建筑制品、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商业企业。
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萧然工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创始于1996年,是一家集投资实业、商业流通、房地产开发、化工原料、高科技产品开发及饭店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商业企业,萧然工贸的控股股东是徐建初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兼职
地区居留权
徐建初 男 董事长 中国 浙江省杭州市 无 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
总经理 公司董事长
徐卓燕 女 董事 中国 浙江省杭州市 无 杭州徐氏丝绸之路进出
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卓伟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省杭州市 无 杭州萧然商厦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买受天发石油2560万股法人股,目的是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天发石油中增持权益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及15号准则,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共计持有天发石油0股,占当前天发石油总股本的0%。
二、本次转让简要内容
1、裁决的法院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最终裁决日期
2007年11月30日
3、拍卖机构名称
荆州市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4、拍卖时间
2007年11月10日
5、拍卖地点
荆州市红苑大酒店会议室
6、拍卖案由、结果及法院裁定书主要内容
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鄂民二初字第38 号民事判决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荆州市红门路支行申请执行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木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因木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木材公司持有的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法人股25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0%)被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以最高价7,040,000元竞得。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1月30日下达[2007]鄂荆中执字第38-1号《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为:(1)被执行人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持有的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25,600,000股归买受人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2)买受人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持裁定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发石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不存在。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前六个月内,
没有买卖天发石油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没有买卖天发石油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获得天发石油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对天发石油的经营战略没有进行改变、对董事会没有改组的计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徐建初
签注日期:2007年 12月 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金马控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金马控股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3、《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鄂荆中执字第38-1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天发石油股份 上市公司所 湖北省荆州市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S*ST天发 股票代码 0006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金马控股集团 信息披露义 浙江省杭州市
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 动人
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信息披露义 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务人是否为
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 承□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2560万股 变动比例: 9.40%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徐建初
日期:200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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