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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秋林被上交所公开谴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05:20 深圳商报
信息披露前后矛盾 【据新华社上海12月4日专电】(记者 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4日宣布,对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问题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ST秋林)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公开谴责。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S*ST秋林于9月26日发布公告,说明公司正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直支行协商,讨论公司贷款本金15649万元及利息的偿还问题。由于银行要求公司先行支付保证金7000万元,公司正在筹集,待资金到位后双方将签订有关协议。10月11日,公司公告称“该事项目前没有新的进展,且至少一个月内不能签订相关协议”。但时隔7天,公司于10月18日发布公告,称已与大直支行及相关方签署《保证金协议》。公司上述信息披露前后矛盾,严重误导了投资者。 上证所在公告中表示,S*ST秋林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上证所据此决定对公司和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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