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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钢钒(000629)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115001)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21:01 中国证券网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根据《公司法》第174条,每一单个债券持有人可在公司提出的两种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之中选择赞成一种以投票表达自己的意愿,但最终的利益保护方案以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方案为准。每一单个债券持有人不能对两种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都选择赞成。
二、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分离债募集说明书》”)第二节第二、(二)部分之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三、恢复交易后购买钢钒债1的债券持有人,视同知道并接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内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恢复交易后购买钢钒债1的债券持有人和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为最终方案且不再修订,公司不再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另行安排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
六、包含有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有效期自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或终止后第四十五日止。
七、公司董事会承诺,严格按照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决定的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依法履行公司义务。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资产、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关系到公司债券(简称钢钒债1,代码115001)持有人之利益,根据《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分离债募集说明书》”)第二节第二、(二)部分之约定(详见《分离债募集说明书》第17页),公司董事会召集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简称“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会议于2007年12月21日上午9:30召开
(三)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红格温泉假日酒店(酒店电话:0812-8782999)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
每一单个债券持有人可在下列两种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具体方案之中选择赞成一种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评级并加强担保
(二)提前清偿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凡是2007年10月16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三)见证律师。
四、列席会议人员: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07年12月17、18日
(二)登记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新钢钒公司办公大楼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手续:
1、个人债券持有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有债券凭证;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债券持有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和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凭证(指证券帐户复印件或者由证券公司加盖印章的证券交割单原件,下同)。
2、法人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持有债券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人债券持有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法人持有债券凭证。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邮编:617067
传真:(0812)3393992
联系电话:(0812)3393695 3392889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新钢钒公司办公大楼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七年十二月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适用)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
1) 债券持有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债券持有人证券帐户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法人适用)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钢钒债1”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委托法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法人证券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委托单位证券帐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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