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46,777股。 ●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2月6日(星期四)。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7月15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7月18日为股权变更登记日,2006年7月19日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定承诺义务,即: 1、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皇台酒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2、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皇台酒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应当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除此之外,无特别承诺事项。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2006年12月13日,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940万股国有法人股被司法拍卖给深圳市乔舟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1月17日办理了过户手续。详见2007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2007年7月20日,根据公司有限售流通股股东上海人民印刷八厂、北京盛世恒昌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成利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天元新技术有限公司等的申请,并经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前述四家有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法定承诺期内能够严格履行承诺,同意该四家股东所持股份9,590,342股转为无限售流通股份。因此,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了限售流通股股份接触锁定上市流通手续。至此,公司有限售流通股股份为100,409,658股,无限售受流通股股份为76,998,342股。详见2007年7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2007年10月31日,根据公司有限售流通股股东北京丽泽隆科贸公司的申请,并经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北京丽泽隆科贸公司在法定承诺期内能够严格履行承诺,同意该股东所持股份3,293,565股转为无限售流通股份。因此,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了限售流通股股份接触锁定上市流通手续。至此,公司有限售流通股股份为97,116,093股,无限售受流通股股份为80,291,907股。详见2007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以下结论性意见: 1、自皇台酒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皇台酒业原非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 2、通过对皇台酒业原非流通股股东为皇台酒业股权分置改革所出具的《承诺函》、皇台酒业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皇台酒业原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委托皇台酒业董事会办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手续的函》等证明性文件的核查,本次皇台酒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 3、本次申请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流通股股东北京兴泽隆科贸有限公司的上市流通股份数量符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出的承诺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本次限售股份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5、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北京兴泽隆科贸有限公司持有的1,646,777股皇台酒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六、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12月6日(星期四)。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数为1,646,777股。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情况严格按照股改说明书所载承诺执行。2006年12月13日,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940万股国有法人股被司法拍卖给深圳市乔舟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部分有限售流通股份继续限售。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本次安排限售流通股上市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国家持股 国有法人股 41,409,316 0 41,409,316 其它内资股 55,706,777 -1,646,777 54,060,000 外资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7,116,093 -1,646,777 95,469,316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80,291,907 1,646,777 81,938,684 境内上市外资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80,291,907 1,646,777 81,938,684 合计 177,408,000 - 177,408,000 八、备查文件: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流通股股东名册 3、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