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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000969)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 18:41 中国证券网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4,914,88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2月5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5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制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年12月5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改中,除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人民币10.00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但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持的安泰科技股份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截至目前,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其所持公司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
三、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2006年5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31,740.8万股增加到34,914.88万股。
2006年11月22日,公司实施了增发5,200万A股的增发方案,公司总股本由34,914.88万股增加到40,114.88万股。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34,914,880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12月5日。
3、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169,330,644 34,914,880 8.70%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最低减持价格的确定
公司股改方案中,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承诺:在获得流通权后的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期间,当且仅当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10.00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时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2006年5月30日,根据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末总股本31,740.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740.8万股增加到34,914.88万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2007年7月5日,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6年末总股本40,114.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因此,以上两个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最低减持价格由10.00元调整8.94(=10.00-0.08/1.1,四舍五入后为8.94)元。
六、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对所持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
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的六个月内,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暂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本公司总股本5%以上解除限售股份的计划。
同时,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承诺: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股份,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以上的,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本次上市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0,219,203 -34,914,880 135,304,323
其中:1、国有法人持股 169,330,644 -34,914,880 134,415,764
2、境内自然人(高管)持股 888,559 0 888,55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31,414,672 34,914,880 266,329,552
股份总数 401,148,800 0 401,148,800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国信证券的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安泰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至安泰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二十四个月之日(即2007年12月5日),钢铁研究总院持有的股改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但钢铁研究总院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在2007年12月5日之后的十二个月期间在安泰科技股票价格不低于8.94元时可以挂牌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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