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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20:45 中国证券网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辽宁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辽证监上市字[2007]35号)的要求,公司于2007年5月起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目前已完成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现将公司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情况
1、自查阶段
2007年5月至7月,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认真对照和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制订形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2007年7月30日,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于2007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2、公众评议阶段
为便于公众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的主要制度和相关材料上传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并设立专门的电话、传真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3、整改提高阶段
公司认真查找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整改,公司将公司治理日常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自查发现的问题: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待制度化。公司十分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供多渠道的投资者关系服务。但仍须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规范,使其制度化并行之有效。
2、整改情况:公司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并提交2007年8月20日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构建与投资者交流的多种平台,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发展前景,坚定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对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情况
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香港联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状况良好。截至2007年11月20日,公司没有收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四、辽宁证监局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07年9月26日至28日,辽宁证监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07年10月31日针对公司发布了《关于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意见》(辽证监上市字[2007]96号)(以下简称《意见》)。
1、《意见》指出,公司收购鞍钢新钢铁公司全部股权后,尚有部分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完过户手续。
公司目前拥有272宗土地,尚有8宗土地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其中5宗土地已将过户材料提交给鞍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预计在2007年内能办理完过户手续。另外3宗土地由于涉及到鞍山市总体规划,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2、《意见》指出公司内部销售体系有待于进一步整合。
整合内部销售体系问题正在协调中。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公司充分认识到开展上市公司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和谐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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