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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20:20 中国证券网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12月17日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间半天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2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顾问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内容:
(1)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于转让清远冠富化纤厂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于转让清远华冠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转让广州正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85%股权的议案》
(4)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6)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7)审议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07年8月2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及2007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修正以后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述议案(3)、(4)、(5)、(6)、(7)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07年12月1日《证券时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出售资产公告》等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07年12月12日、12月13日、12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收到时间为准)。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1号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王子刚、温尚辉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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