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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华宇(430008)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13:34 中国证券网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自然人汤玮、牛晓娟、孙文涛和梁佳于2006年4月5日分别与郭楠女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规定:乙方(即前述四位自然人)若从北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离职,或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以及工作不符合公司要求而被辞退,所持有的处于限制转让期的股份必须以购买原价(¥1.03元/股)转让给郭楠女士指定受让人邵学先生。
鉴于上述四位自然人已于2007年8月29日前分别向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根据协议规定:
汤玮先生应向邵学先生转让公司股份13,334股;
牛晓娟女士应向邵学先生转让公司股份6,667股;
孙文涛先生应向邵学先生转让公司股份6,667股;
梁佳女士应向邵学先生转让公司股份6,667股。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相关规定,结合上述四位自然人的实际持股情况,汤玮、牛晓娟、孙文涛、梁佳四人将于2007年12月3日通过代办股份转让报价系统向邵学先生转让公司股份,股数分别为13,334股、6,667股、3,333股、3,333股,转让价格均为¥1.03元/股。其中,孙文涛和梁佳在本次转让后仍各持有3,334股公司股份,拟于2008年股份解除限售后再行转让。
特此公告!
北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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