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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景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名,代表股份436,196,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72%。其中,A股股东(含代理人)共26名,代表股份413,484,725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92%; B 股股东(含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22,711,657股,占公司B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南玻集团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股数435,141,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6%。其中A股413,484,72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21,657,027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5.36%。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1,05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4%。其中A股0股;B股1,054,63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4.6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南玻集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435,141,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6%。其中A股413,484,72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21,657,027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5.36%。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1,05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4%。其中A股0股;B股1,054,63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4.6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南玻集团选举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张礼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435,13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6%。其中A股413,480,22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B股21,657,027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5.36%。 反对的股数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其中A股4,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B股0股。 弃权的股数1,05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4%。其中A股0股;B股1,054,63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4.6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南玻集团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435,13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6%。其中A股413,480,22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B股21,657,027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5.36%。 反对的股数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其中A股4,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B股0股。 弃权的股数1,054,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4%。其中A股0股;B股1,054,63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4.64%。 上述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于2007年10月31日登载在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文汇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洪国安律师 3、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简历: 董事:张礼庆,男,1966年出生,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险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险财务部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副主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监事:李冏,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部执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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