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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300亿分离交易可转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01:2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昨天,中石化发布公告,11月15日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发行300亿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据介绍,此次发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所附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2:1,即每两份认股权证代表认购一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的权利。 发行对象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川气东送工程、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武汉乙烯项目、胜利油田重点产能建设项目以及塔河油田新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等。 对此,中石化方面表示,如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的资金需求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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