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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新华光 编号:临2007-033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231,25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2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光”或“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8月14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 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1月2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1 月2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参与方西安 北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光集团”)特别承诺如下: 1、减持期限、数量和减持价格承诺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的新华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48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 华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60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 1 过其总股本的10%,在此期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价格不 低于13.8元/股。西光集团承诺:其所持的新华光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 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72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 光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84个月之内出售所持有的新华光股份不超过 其总股本的10%,在此期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价格不低 于13.8元/股。 2、代为支付承诺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交通银行北京 市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如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未能取得相关国家 审批机构的批复,其应支付的对价股份由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先行代为 垫付,在其向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折算成款项偿 还后,并支付自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复牌后第一个交易日至偿还股票或 折算款项日止的,代垫股份所获得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送 股、转增股票等)后,持有的股份(包括期间衍生的派送股份)方可申请上 市流通。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如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日,取得国家相关审批机构的批复,则由其自己支付所应当支付的对价股份。 3、其他承诺 西光集团承诺:新华光因获赠云南天达股份而可能产生的所得税和流转 税,全部由西光集团承担,与新华光无关;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 在新华光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不低于10转增5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并投赞成票。 截止目前,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各 项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因公积金转增导致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2 2007年6月1日,公司实施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2006 年12月31日总股本7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 本为 35,000,00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70,000,000股增加到105,000,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没有发生变 化。 根据公司股改方案,公司股东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送出889.875万 股、襄樊华天元件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仁和实业有限公司、南阳市卧龙光学 有限公司按各自持有新华光股份每10股送出3.375股计246.375万股,共 计1136.25万股支付给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于2006年12 月20日办理完毕。公司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按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每10股送出3.375股,共计33.75 万股支付给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于2007年3月12日办理 完毕。 上述事项是公司股改方案实施的一部分,对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产生影响。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宏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 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 3 1、新华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各自在股权分置改革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新华光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 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 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231,25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2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剩余有限售条 序 本次上市数 股东名称 件的流通股股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件的流通股股 号 总股本比例(%) 量(股)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1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31,501,875 30.00 0 31,501,875 2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 17,550,000 16.71 0 17,550,000 3 襄樊华天元件有限公司 5,266,875 5.02 5,250,000 16,875 4 南阳市卧龙光学有限公司 993,750 0.95 993,750 0 5 深圳市同仁和实业有限公司 993,750 0.95 993,750 0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96,875 0.47 496,875 0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96,875 0.47 496,875 0 合计 57,300,000 54.57 8,231,250 49,068,75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 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比股改说明书中有所增加,是因为实 施了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 况完全一致。 4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 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50,045,625 -993,750 49,051,875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254,375 -7,237,500 16,875 合计 57,300,000 -8,231,250 49,068,750 A股 47,700,000 8,231,250 55,931,2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合计 47,700,000 8,231,250 55,931,250 股份总额 105,000,000 0 105,000,0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7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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