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南京医药(600713)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1)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16:20 中国证券网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衡评报字(2007)88号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为了业务整合目的,拟收购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28.41%的股权。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4月30日。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东权益比例的乘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其中,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往来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中的库存商品以其实际取得成本确定评估值,在用低值易耗品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值;长期投资区别控股和非控股情况评估;固定资产采用市场法或重置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确定评估值;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款项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4月30日,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帐面价值为7,881.68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7,881.68万元,评估价值为11,343.16万元,评估增值为3,461.49万元,增值率为43.9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60,132.96 61,970.45 62,847.27 876.82 1.41
长期投资 1,681.90 1,681.90 2,143.28 461.38 27.43
固定资产 6,376.88 6,376.88 8,592.64 2,215.76 34.75
其中:在建工程 44.00 44.00 44.00 0.00 0.00
建筑物 5,784.90 5,784.90 8,095.08 2,310.18 39.93
设备 526.27 526.27 431.85 -94.42 -17.94
无形资产 1,015.60 1,015.60 923.13 -92.47 -9.10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15.60 1,015.60 923.13 -92.47 -9.10
其它资产 207.98 207.98 207.98 0.00 0.00
资产合计 69,415.31 71,252.80 74,714.29 3,461.49 4.86
流动负债 61,533.64 63,371.13 63,371.13 0.00 0.00
长期负债
负债合计 61,533.64 63,371.13 63,371.13 0.00 0.00
净资产 7,881.68 7,881.68 11,343.16 3,461.49 43.9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28.41%股权资产的价值为:11,343.16×28.41%=3,222.59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1、公司所有门面房都已办理了房产证,但大部分门面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具体资产分别为建筑物资产评估明细表第12、9、10项。
2、2002年合肥市医药公司改制后成立了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在合肥市医药公司出资的资产中,有五项房产(分别为建筑物资产评估明细表第14、15、16、17、18项):双岗营业楼、南七营业楼和炒药房、五里墩新华商场、史河路商住楼1 号门面,是原合肥市医药公司自建的房屋,在改制过程中并没有将土地作为资产出资给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所以现有五项房产价值中并不包括土地资产价值,本次评估只计算房屋价值。另由于双岗营业楼、南七营业楼已经拆迁,这两处房产按拆迁补偿价评估。
3、史河路9号仓库用地(土地证号:合国用(2006)第667号),地上共有7项房产(分别为建筑物资产评估明细表第19-25项),由于该土地用途规定为工业仓储用地,因此评估时按有关规定只能按工业用途的房产评估,即建筑物按重置成本并考虑成新率评估,土地按工业用途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
4、本次评估中,对门面房的评估大多使用收益法,但因为多处门面房的土地证正在办理或无法办理,因此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无法确定,评估时只能按房屋剩余使用年限计算收益年限。
5、在确定该股东部分权益价值时,我们未考虑由于少数股权因素所能产生的折价。
提醒报告使用者应充分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因此,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期限为2007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29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 卞旭东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5日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