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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源(000656)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18:10 中国证券网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一中执字第840-2号裁定如下:“解除本院于2007年7月31日对被执行人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ST东源限售流通股500万股的冻结,并将其予以变现以抵偿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所欠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2095万元。”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股数为5,000,000股。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19日。
但是,因公司股东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宏信置业”)拟联合四川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宏义”)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四川宏义和宏信置业正在就重组方案向有关部门咨询,故公司股票自2007年11月12日(周一)起继续停牌。四川宏义与宏信置业如未能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就有关重大事项与有关部门咨询论证,或有关初步论证未获通过,公司将公告并复牌。若有关重大事项经初步论证为可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参见公司于2007年11月12日刊登的2007-064号《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不能确定公司股票在2007年11月19日能否复牌。
若公司股票在2007年11月19日复牌,则上述股份在2007年11月19日可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在2007年11月19日未能复牌,则上述股份可在公司股票复牌的首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以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实施前流通股股本73,7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实施股改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8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44,22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6股转增的股份。上述对价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则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3.2股对价股份。
本次股改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股东大会通过股改方案的情况
200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改方案。
3、2006年8月24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定向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8月24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改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华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二)承诺履行情况
泛华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原非流通股)共13,471,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8%。截止目前,泛华公司履行了股改的法定承诺义务,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上述股份在十二个月内未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泛华公司本次申请对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三、此前最近一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公司2007年10月8日刊载了《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2,502,09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10月9日上市流通。自该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总体上没有发生变化。
四、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2006年9月29日,公司与重庆渝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海控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公司对泛华公司及其西南公司的19,982,145.17元债权整体转让给渝海控股,转让价款为1399万元整。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在股改中的承诺,于2006年11月17日,以现金方式补足了公司对泛华公司及其西南公司债权账面原值与转让该债权收入之间的差额部分人民币5,992,145.17元。至此,公司清欠工作全部完成。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五、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7年11月19日。
但是,因公司股东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宏信置业”)拟联合四川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宏义”)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四川宏义和宏信置业正在就重组方案向有关部门咨询,故公司股票自2007年11月12日(周一)起继续停牌。四川宏义与宏信置业如未能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就有关重大事项与有关部门咨询论证,或有关初步论证未获通过,公司将公告并复牌。若有关重大事项经初步论证为可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参见公司于2007年11月12日刊登的2007-064号《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不能确定公司股票在2007年11月19日能否复牌。
若公司股票在2007年11月19日复牌,则上述股份在2007年11月19日可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在2007年11月19日未能复牌,则上述股份可在公司股票复牌的首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具体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
号 件流通股(股) 份的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1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 13471502 5000000 2.00
合计 13471502 5000000 2.00
3、限售股份冻结情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一中执字第840-2号裁定如下:“解除本院于2007年7月31日对被执行人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ST东源限售流通股500万股的冻结,并将其予以变现以抵偿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所欠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2095万元。”
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泛华公司持有的ST东源限售股份数为13,471,502股,其中被司法冻结股数为8,471,502股。泛华公司本次申请对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
截止目前,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处于质押冻结中。
4、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公司2007年8月24日刊载了《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17,502,09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8月27日上市流通。公司2007年10月8日刊载了《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2,502,09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10月9日上市流通。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2,117,663 36.84% 87,117,663 34.84%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46,051,257 18.42% 41,051,257 16.42%
3、其他内资持股 46,066,406 18.42% 46,066,406 18.4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6,066,406 18.42% 46,066,406 18.42%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924,184 63.16% 162,924,184 65.16%
1、人民币普通股 157,924,184 63.16% 162,924,184 65.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250,041,847 100.00% 250,041,847 1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改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认为: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交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21号所规定解除限售应满足的全部条件,且不违反ST 东源股权分置改革中股东所作出的承诺。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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