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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中辽:资产重组再获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09:26 证券日报

S*ST中辽:资产重组再获进展

  法院准予公司提出的破产债务合解申请

  □ 本报记者 吕东

  S*ST中辽(000638)资产重组近日再次取得进展。继本月8日,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向S*ST中辽重组方转让对公司及子公司的5883.87万元债权后,S*ST中辽今日发布公告称,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债务和解请求已于近日获得法院批准,而达成此项债务和解正是重组方进行实质性资产注入的重要前提,这也使得人们看到了暂停上市长达三年半之久的S*ST中辽恢复上市的希望。

  根据S*ST中辽发布的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准予债务人S*ST中辽的和解请求。S*ST中辽将积极配合法院进行破产和解程序,并争取在债权人会议上达成和解,达到减债的目的;进而可在完成和解协议之后,进行资产重组,争取公司早日恢复上市。

  根据S*ST中辽之前披露的实施破产和解还债申请显示,2006年3月9日,巨田证券与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的6630万股(占总股本的42.86%)协议转让给万方源,有关《收购报告书》等材料已上报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已经正式受理,处于审核过程中。

  重组方万方源公司拟在成为公司的大股东后,将其所有经营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土地储备等资产注入公司,目前暂选定将北京华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70%的股权、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评估作价,赠送注入公司。

  公司在申请书中提出,公司重组的核心和难点是如何处置债务,只要债务负担减轻了,重组方才能够进行实质性资产注入,改善公司的经营业绩,使公司起死回生,否则只能破产退市。由于涉及29000名股民,一旦宣告破产,可能触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并且,由于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净资产值为-356,960,159.87 元,一旦宣告破产,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将根本无法得到偿付。只有通过债务和解,潜在的重组方代替中辽国际支付和解后的债务,债权人的利益才能最大限度地得以保护。

  资料显示,2003年8月,辽宁国际集团将所持全部S*ST中辽股权以股抵债,转给现大股东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辽国际因2001~2003年连续三年亏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4年4月29日起暂停上市,存在重大的退市风险。目前公司总股本15,470万股,其中:巨田证券持有6,630万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2.86%,社会公众股8,840万股,占总股本的57.14%。根据公司披露的2006年年报,S*ST中辽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57亿元,折合每股净资产-2.307元/股,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

  尽管此次法院批准公司的破产和解还债申请,但S*ST中辽同时表示,鉴于公司已于2007年10月11日着手进入破产程序,截止目前,公司已无任何经营业务,公司尚存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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