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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茂实华(00063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19:15 中国证券网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于2007年11月14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11月2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独立董事薛祖云、董事李小平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于小镭、董事孙晶磊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
根据董事长郭劲松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宋虎堂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制订<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
为了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证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指引和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见今日单独公告。
三、《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
目前,在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的预期下,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A股股票市场中长期趋势表现良好;未来一系列海外大型蓝筹回归国内市场以及央企下属优质公司整合上市,为A股申购带来了一些风险可控、收益良好的赢利机会。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业务进行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国内公开发行A股新股申购。申购成功的新股在其上市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全部售出,具体出售决策由公司投资理财部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并报经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同时,公司董事会承诺,不使用任何募集资金和信贷资金参与前述A股新股申购。
公司董事会认为,参与国内公开发行A股新股申购的资金使用额度的事项,风险较小、资金周转时间短,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业发展的情况下,能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具体实施该证券投资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证券投资的范围仅限于A股新股申购,本身的风险性较小,且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于证券投资事项的具体操作规定较为严密,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总经理及相关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因此相关的证券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另外,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已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批准利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进行证券投资,因此,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公司累计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为26000万元。
请投资者阅读今日单独公告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事项的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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