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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75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1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流通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2.5股股票对价,共支付750万股股票给全体流通股股东,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10月28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1月14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6,750,00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3.21%、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8.04%和公司股份总数的5%。 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序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市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号 持有人名称 股份数 流通股数 数占限售 数占无限 数占公司 股份总数 售条件股 股份总数 的比例(%) 份总数的 的比例 比例(%) (%) 1 文登市昆嵛科技 8,055,000 6,750,000 13.21 8.04 5.00 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 8,055,000 6,750,000 13.21 8.04 5.00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文登市昆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诺: 1、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第1条期满后,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 履行承诺。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 本次 变动前 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1,086,250 37.84% 44,336,250 32.84%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51,086,250 37.84% 44,336,250 32.84%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3,913,750 62.16% 90,663,750 67.16% 1、人民币普通股 83,913,750 62.16% 90,663,750 67.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35,000,000 100.00% 135,0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昆嵛科技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2、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不存在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违规担保的情形;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如触及其特殊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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