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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债务纠纷和解利润增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09:21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任小雨 实习记者 王婧 深纺织A(000045)公告显示,公司于2007年11月9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关于公司起诉成都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于2003年9月25日签订的五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为:214526、214558、214544、214549、214565);成都港鹏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3日内向公司返还购房款2,078.3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078.30万元为基数,从2002年9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截止2007年11月12日,公司尚未收到成都港鹏公司的还款。 资料显示,曾经与9月5日公告披露公司起诉成都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一案经四川省高院正式立案。成都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1993年11月成立,是公司和成都市政房屋开发公司、成都凤凰房屋开发公司、香港和盈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公司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公司购买的成都港鹏开发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顺城街安全巷东侧的“港鹏国际大厦”裙楼商场B1、B2、B3、B4、B5合计面积2669.45平方米,价值2424.66万元的房屋产权为公司所有,并将上述房产实际交付给公司,同时支付违约金603.28万元及一切诉讼费用。 公司表示,如成都港鹏公司在本年度内返还公司购房款及利息,公司将增加利润总额12,774,650.00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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