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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鼎立(60061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22:08 中国证券网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ST鼎立 ST鼎立B 编号:临2007—059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
月12日在上海浦东新金桥路28号新金桥大厦36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30
人,代表股份128,511,28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3.26%;其中普通股(A股)股东代
表22人,代表股份128,469,865股,占普通股股份总额的75.43%,外资股(B股)股
东代表 8人,代表股份41,418股,占外资股股份总额的0.06%。会议由许宝星董事长
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128,511,283 128,511,283 0 0 100%
A股股东 128,469,865 128,469,865 0 0 100%
B股股东 41,418 41,418 0 0 100%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置常州三九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128,511,283 128,493,304 0 17979 99.99%
1
A
股股东 128,469,865 128,469,056 0 809 99.99%
B股股东 41,418 24248 0 17170 58.5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鼎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2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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