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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20:13 中国证券网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于2007年12月28日在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召开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8日上午9时整。
2.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等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止2007年11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A股股东;
(3)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并于2007年11月27日香港联交所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下列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署《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2008-2009年)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调整2007年度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支持性服务的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调整2007年度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贴现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选举闻宝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07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香港经济日报、Thestandard、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http://angang.wspr.com.hk。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1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8419192 8417273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1号
邮编:11401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13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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