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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600979)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22:01 中国证券网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9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85587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5%。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4人,持有(代表)股份85587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0人,持有(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会议由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1、关于收购爱众集团公司四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2007年10月23日《证券日报》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关联交易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前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主动予以了回避表决,未参与本次投票。以下为非关联股东的表决统计:
赞成股份数193385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有限受条件流通股赞成193385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无限受条件的流通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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