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关于对鑫茂科技(000836)200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16:21 中国证券网
关于对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07]13号)要求,我办于2007年7月16日至9月12日对你公司200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你公司在收入、成本及税收等方面存在财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现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如下:
一、你公司因会计估计不当,造成将应计入以前年度利息收入计入2006年当期5472782.51元你公司定期5年存款155000000元(2001、3、23-2006、3、23),于2006年3月23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22320000元,2001年至2005年累计计提利息收入16901200元。2006年应计利息收入1116000元,实际计入利息收入5418800元,多计利息收入4302800元。
你公司定期3年存款46427876.72元(2002、12、26-2005、12、26),于2005年12月26日到期,取得利息收入3509947.48元,2004年至2005年累计计提利息收入2339964.97元。2006年不应计利息收入,实际计入利息收入1169982.51元,多计利息收入1169982.51元。
以上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第十一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应调整相关科目。
二、少计置换资产896388.74元
你公司2005年11月30日,在与鑫茂集团进行置换中,将其他应收款-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15936700元参与置换。经核实,其他应收款-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15936700元,实为你公司回购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对天津天大天久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14300000元(占天大天久公司总股本的20.43%)和利息1636700元。置换过程中,你公司将长期股权作为其他应收款参与置换,未考虑天大天久公司2005年末所有者权益74382715.31元,所对应的净资产15196388.74元(74382715.31*20.43%),按对价计算少计置换资产896388.74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第四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应调整相关科目。
三、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88882.61元
你公司因计算错误造成2006年教学部电子设备少提折旧16594.17元;其他部门电子设备多提折旧25468.38元;房屋建造物多提折旧180008.4元。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一百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应调整相关科目。
四、多计利息支出260710.00元
你公司下属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占59.98%股份) ,2006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260710.00元, 为中信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应列入开发成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9】74号)的有关规定,应调整相关科目。
五、收入核算不实21974496.84元(其中:2005年多计主营业务收入9797963.24元;2006年少计主营业务收入12176533.6元)你公司下属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占71.5%股份)未按完工进度正确核算收入,导致损益核算不实。其中:
2005年多计主营业务收入9797963.24元,多计主营业务成本9620508.11元,多计营业税及附加104940.04元,多计损益72515.09元;2006年少计主营业务收入12176533.6元,少计主营业务成本12940968.86元,少计营业税及附加261251.37元,少计损益1025686.63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应调整相关科目。
六、少计算应纳税款387686.65元
1、预售房产收取的部分款项未交营业税212178.31元
你公司下属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占59.98%股份),收取部分预售房款(定金),在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核算,未预交营业税,金额3823032.50元,计算应交营业税及附加212178.31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经营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国税发【1994】086号)的有关规定,应调整相关科目。
2、你公司下属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占71.5%股份),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不实,致使2005年多计算营业税94540.58元,多计算税金附加10399.46元;2006年少计算营业税235361.59元,少计算税金附加25889.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6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应调整相关科目。
3、你公司下属天津鑫茂天财进出口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占96.65%股份)将其产品作为福利发放和作为工会组织文体活动的奖品发放,共计6,150盒(18,450瓶),未视同销售,少计算应纳增值税17,294.60元及附加费1,902.4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应调整相关科目。
七、其他
1、科目核算不规范
你公司下属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占59.98%股份),2006年公司开发成本中,2-3号楼已经竣工,并交付客户使用(4S汽车店)。公司仍在开发成本中核算,未转开发产品,并暂估入账25667687.89元。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应调整相关科目。
2、相关内容未按证监会要求披露
你公司未按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1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编制2006年财务报表附注(2007年中期报告中已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并披露)。
以上违纪问题金额54848635.24元,其中:多计利息收入5472782.51元;少计置换资产896388.74元;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88882.61元;多计利息支出260710.00元;收入核算不实21974496.84元(其中:2005年多计主营业务收入9797963.24元;2006年少计主营业务收入12176533.6元);少计算应纳税款387686.65元;未转开发产品25667687.89元。
请你公司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需调账处理事项,进行调账处理,并将调账凭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报送我办。对需交纳的税款,及时向原征收机关申请补缴或按税法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你公司如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财政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以上决定,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