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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600377)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22:45 中国证券网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2007年11月8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5届13次董事会。范从来董事出国在外,已委托杨雄胜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批准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2、批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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