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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7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07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2007年11月9日(星期五),公司股票复牌,复牌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2007年11月12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3.自2007年11月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飞亚达A”变更为“飞亚达A”,公司股票代码“000026”保持不变。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130,248,000 52.24% (一)发起人股 130,248,000 52.24% - 1、国家股 - 2、国有法人股 130,248,000 52.24% 3、境内法人股 - 4、外资法人股 - 5、自然人股 - 6、其他 - (二)定向法人股 -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 3、境内法人股 4、外资法人股 - 5、自然人股 6、其他 -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一)有限售条件的 - 流通股 1、内部职工股 - 2、机构投资者 - 配售股份 3、高管股份 36,157 0.02% 4、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 119,033,842 47.74% 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 60,713,842 24.35% 股 2、境内上市外 58,320,000 23.39% 资股 3、境外上市外 - 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49,317,999 100.00%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1,415,501 44.69%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 111,415,501 44.69%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11,415,501 44.69%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其他 (二)内部职工股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四)高管股份 47,365 0.02% (五)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7,855,13 55.29% (一)人民币普通股 79,535,133 31.90%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58,320,000 23.39%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249,317,99 100.00%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中航集团承诺在三十六个月 的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 深圳中航集团 44.69% G+36个月 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原持有的飞亚达A非流 通股股票,出售价格不能低于 每股人民币25.00元。 三、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每股收益、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指标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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