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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东(000681)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20:48 中国证券网
远东股份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1月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1号(公司总部);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军;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9869.976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66%。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出席情况: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含代理人) 8人,代表股份605.6889万股,占总股份的3.0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869.976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北京远东网络安全研究院因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申请解散清算的议案》。
同意9859.976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1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859.976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1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锡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859.976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1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常州东晟律师事务所郝秀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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