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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2.68亿有望失而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10: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太极集团2.68亿有望失而复得

  因担保而为S*ST朝华代偿,经过漫长诉讼,首笔1796.67万元代偿款已追偿到账

  证券时报记者张伟建

  太极集团(600129)公告,11月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将S*ST朝华(000688)在该院冻结的1796.67万元资金划转至公司账户。首笔代偿款的追偿到账,意味着经过漫长的诉讼之路,太极集团因担保而为S*ST朝华代偿的一笔2.68亿元的巨款有望被追回。

  有关人士认为,收回资金将主要用于太极集团增加生产流动资金和减少贷款,从而降低该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利润。这对于处于快速发展期的太极集团持续发展无疑将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

  漫长的诉讼之路

  因历史遗留原因,太极集团和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共为S*ST朝华银行贷款30372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S*ST朝华担保了3572万元,公司为S*ST朝华担保了2.68亿元。

  2004年11月,S*ST朝华控股股东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愿将其所有的部分资产质押给太极集团,为太极集团及大股东给S*ST朝华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同年11月5日,太极集团与四川立信签订了《质押协议》,根据协议,四川立信同意将其持有的西昌锌业有限公司2.8305亿股权(占总股本的43.98%)质押给太极集团。同年12月8日,S*ST朝华控股子公司西昌电力向太极集团公司出具担保函,表示自愿为四川立信对太极集团2.8305亿元的股权质押提供担保,以保证其履行质押协议约定的担保义务,西昌电力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当太极集团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给自己的对外担保上了“保险”后不久,2005年4月,“朝华系”面临危机,太极集团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财产保全,申请查封S*ST朝华、西昌电力、四川立信等单位的资产。4月2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S*ST朝华、西昌电力、四川立信等单位价值人民币30372万元的资产。

  2005年8月24日,为了扫清向S*ST朝华及其大股东四川立信、子公司西昌电力债务追偿的法律障碍,太极集团和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与S*ST朝华三方签订了《协议书》,太极集团与S*ST朝华债权银行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太极集团和其大股东为S*ST朝华先后代偿了银行贷款30367万元,其中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代偿了3572万元,公司为其代偿了26795万元(S*ST朝华自行偿还5万元)。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后,西昌电力不服,于2007年1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25日下达了该案的终审民事判决书,除变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三项为: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在以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后不足2.8305亿元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条款外,其它维持原判。

  2007年10月8日,太极集团收到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后,便立即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并于11月1日拿到了首笔近1800万元的执行款。

  “输血”后更具活力

  资料显示,提供反担保的西昌电力和西昌锌业资产质量不错。其中西昌电力年收入2.5亿、净利润4千多万,具有良好的现金流,具备还款的能力,而西昌锌业为国内大中型金属冶炼企业,在有色金属价格走高的背景下,其股权价值日益突显。

  这意味着,太极集团及其大股东在启动执行期程序后,将很快拿回他们代偿的3亿元巨款。

  根据太极集团的财务报告,2007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6亿元,净利润5455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50%、20.61%。值得关注的是,净利润95%来自主营业务,而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比重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07中期净利润同比增长305.71%。公司利润增长方式已经扭转了前几年依靠非经常性收益的局面,表明公司主业业绩增长的拐点已经确立。

  高速成长期的企业巨人最缺乏的是资金的“血液”,太极集团巨资的“失而复得”,将会使该公司发展的步伐更加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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