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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60073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21:45 中国证券网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编号:临2007-2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投资方: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受资方: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房产”);
增资额度:人民币5100万元。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新梅太
古城项目进展需要,公司拟对该项目开发公司新兰房产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总金
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与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盛集团”)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5100万元,
兴盛集团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
新兰房产由本公司和兴盛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各股
东方持股比例分别为:本公司51%,兴盛集团49%。注册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
585号新梅大厦20楼E座。法定代表人:张静静。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建筑装潢材料,信息咨询服务(除中介代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此资增资完成后新兰房产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
1
兴盛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静静女士、
张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前后新兰房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上海新梅置业 2550 51 上海新梅置业 7650 51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兴盛实业 上海兴盛实业
发展(集团) 2450 49 发展(集团)有 7350 49
有限公司 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1月6日
2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
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07年11月5日
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对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独立董事:张余庆 吴桢舫
200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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