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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60003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21:23 中国证券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2日在北京京城大厦413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8人,实到董事13 人,吴幼光、杜兰库、张宏久、边俊江、李扬等5位董事因事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其中,吴幼光董事授权李如成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杜兰库独立董事、张宏久独立董事、边俊江独立董事授权万寿义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李扬独立董事授权李健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王东明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预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1、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2007年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80万元。
此事项递交公司下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贝尔斯登公司建立全面战略合作的预案》
相关内容详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贝尔斯登全面战略合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编号:2007-083)。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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