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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股权激励计划搁置一年后昨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14:51 上海青年报

招行股权激励计划搁置一年后昨日实施

  搁置一年后股权激励计划昨日实施 招行9名高管获授股票增值权

  本报讯 陆勇杰

  原定于去年6月30日实施的招行股权激励计划,因故搁浅了一年之后于昨日正式实行。招商银行在昨日的公告中表示,公司将以10月30日的H股收盘价39.30港元授予9名高管共129万份股票增值权。

  根据招商银行公告,此次是该行首期

股票增值权分配,共授予包括行长马蔚华在内的9名高管共129万份股票增值权,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47亿股的0.0088%。这9名高管除了马行长以外,还有张光华、李浩等四名副行长,以及行长助理丁伟、技术总监徐连峰、稽核总监范鹏及董事会秘书兰奇。其中,马蔚华获授最多,获分配30万份股票增值权,占本期股票增值权总量的23.26%,其他人获授15万-9万份不等。德邦
证券
的分析师张帆表示:“股权激励在国外相当普遍,美国有95%的上市公司采用这种方式激励员工。此次招行首期虽然只是对9位高管进行了激励,但将来肯定会将激励制度推广到普通员工。”

  对于此前市场关心的股权授予价格的问题。招行在公告中作了详细的解释:本次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2007年10月30日,每份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为39.30港元,即取2007年10月30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收盘价39.30港元与2007年10月30日前5个交易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38.34港元的两个价格之间的较高者。

  招行的公告还指出,股票增值权自2007年10月30日起10年内有效,自2007年10月30日起2年内为行权限制期,在行权限制期内不得行权。另外,行权限制期满后的8年时间为行权有效期。行权有效期的前4年,每年的生效可行权额度为当期授予总额的25%。已生效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在生效日后至行权有效期结束都可行权;激励对象可以一次或分次行使已经生效的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的行使必须在可行权日内。

  对于愈演愈烈的银行业股权激励计划,张帆指出:“激励约束机制是抑制人才流失和控制银行大案要案发生的一种有效手段。这方面,城商行比如北京银行,由于历史原因实行得比较早,效果也很显著,股份制

商业银行比如招行也已经跟上,相对而言,国有银行因为机制比较特殊,目前除了建行有相关的计划外,其他都还处在观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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