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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阿继事件有下文 权威部门要求提出解决方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01:35 投资快报
投资快报记者 何伟 本报周二独家报道了《*ST阿继:在整体上市中爆发还是在暂停上市中死亡》的消息,*ST阿继事件有了下文。昨天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有关部门明确对*ST阿继的控股股东哈电集团表示:必须依法合规提出解决方案。一位投行界人士对此认为,*ST阿继由于有股改承诺,卖壳肯定行不通,只能按照承诺走注资或者整体上市的路子,这样对哈电集团和*ST阿继都是好事。 *ST阿继:股权转让挑战国资委、证监会 昨天,广州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从*ST阿继股权转让事件属于重大违规行为。他说,今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应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股份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但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也就是说,今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其转让价格将按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从目前公开信息判断,这位律师认为,*ST阿继股权转让没有公开征集受让方,如果*ST阿继作为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迫切需要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协议转让,但必须获得有关部门批准,*ST阿继从未披露过是否获得批准的信息,此外转让价大大低于前30日的加权平均价,显然不符合以上规定,作为央企带头违背有关规定显然不应该。 *ST阿继:澄清背后真相成谜? 本报周二关于*ST阿继的深度报道刊出后,各大财经网站纷纷转载,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据消息人士透露,哈电集团集团新上任、负责资本运营的副总经理张英健日前踌躇满志赶赴北京,意图凭一己之力做通有关部门的工作,继续让哈电集团将*ST阿继的控股权卖给东兆长泰。由于*ST阿继的股改方案是经过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批准实施的,哈电集团公开承诺股改后一年内不转让控股权,择机注进自动控制资产。因此昨天权威部门明确对哈电集团表示,必须依法合规提出解决方案。 今日,*ST阿继发布澄清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否认。但据接近哈电集团高层人士透露,媒体报道与事实大部分相符合,一个可以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当有关方面不同意哈电集团转让*ST阿继控股权,哈电集团仍然收了东兆长泰的定金,令人关注的是哈电集团去年曾经计划转让*ST阿继股权,但被否决,这次又决意出手,其行为百思不得其解 。哈电集团在香港有上市公司哈动力,信息披露很规范,同一家集团的公司,*ST阿继的信息披露为何如此不规范 ? 一位投行界的资深人士对此认为,从*ST阿继事件来看,国资委、证监会肯定不会同意上市公司随便违背股改承诺,因为一家开了口,其他上市公司都不用遵守股改承诺了,上市公司的诚信无从谈起,*ST阿继转让股权的路子走不通,从现有的情况看,只能是注进股改承诺的自动控制资产,或者一步到位实现哈电集团的整体上市。如果哈电集团整体上市可以起到一石三鸟的作用,一是哈电集团可以融资,减轻负债水平,也符合央企整体上市的政策;二是顺利解决*ST阿继的问题;三是扭转*ST阿继事件给哈电集团带来的负面影响。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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