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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要提示 |
2.§2 公司基本情况 |
3.§3 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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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 报告未经会计师事 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阎永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志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利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 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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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7.9.30 2006.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 479,554,527.76 345,603,636.10 38.76% 股东权益 367,952,937.06 217,991,407.26 68.79% 股本 90,000,000.00 75,500,000.00 19.21% 每股净资产 4.0884 2.8873 41.60% 2007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63,109,217.25 22.56% 净利润 9,919,526.69 7.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基本每股收益 0.1102 -9.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 益 稀释每股收益 0.1102 -9.67% 净资产收益率 2.70% -1.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 2.71% -1.61% 率 ================续上表========================= 2007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171,823,500.35 9.51% 净利润 23,711,529.80 4.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881,961.12 43.6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765 20.56% 基本每股收益 0.2784 -7.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764 5.70% 益 稀释每股收益 0.2784 -7.11% 净资产收益率 6.44% -4.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 6.40% -2.87%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07年1-9月金额 营业外收入 288,313.37 营业外支出 -118,708.31 合计 169,605.0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9,826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 1,435,690 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陈继红 8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施建刚 818,800 人民币普通股 毕立新 693,05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 572,214 人民币普通股 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孟令富 567,8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晓东 538,500 人民币普通股 郭宏宇 527,800 人民币普通股 阎立群 517,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陶志明 491,600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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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股东权益、股本、每股净资产分别较年初增长38.76%、68.79%、19.21%和41.60%,主要原因是公司2007年2月份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0万股,募集资金14500万元和今年1-9月份实现盈利所致。 2、公司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41.34%,主要原因是公司49S 生产线扩产,购置设备所致。 3、短期借款较上年减少53.69%,主要原因是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4、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分别降低了32.68%、40.88%,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 本费用控制所致。公司财 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1.77%,主要原因是人民币升值,产生汇兑损失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3.68%,主要原因是由于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03年8月23日山晶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书,2003年10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阎永江先生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报告期内没有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 2、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相关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公司控股股东 山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85 元(若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因实施2005年度和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减持价格调整为12.58 元。 (4)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将在晶源电子相关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2005 年和2006 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严格遵守,没有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3.4 对200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30% 对200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06年度经营业绩 净利润 (未按新会计准则调整) 25,966,318.4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阎永江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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