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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继续使用控股股东商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 10:4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仁际宇 本报讯 10月25日,抚顺特钢(600399)与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司按照年销售收入的0.1%的价款向东特集团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继续拥有东特集团“三大牌”商标使用权。本次续签合同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根据公司2006年度销售收入41亿元的比例测算,每年需支付给东特集团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约为410万元。 另外,公司今日披露今年前三季度业绩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5.9亿元,同比增长10.8%;实现净利润约1932万元,同比增长42.8%;每股收益0.037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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