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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发展(600082)二○○七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8日 19:09 中国证券网
1.§1 重要提示
2.§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3 重要事项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川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倪琴溪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元) 1,888,183,262.76 1,006,060,941.2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1,416,365,464.10 551,291,631.82
每股净资产(元) 4.384 2.056
================续上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87.6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156.92
每股净资产(元) 113.2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5,443,644.43 -194.5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95 -143.80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7-9月) (1-9月)
净利润(元) 2,536,233.05 25,607,420.4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9 0.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9 0.095
净资产收益率(%) 0.18 1.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09 1.51
================续上表=========================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净利润(元) 2.27
基本每股收益(元) 2.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收益率(%) -3.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1.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9,142.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 5,225,746.02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84,192.50
所得税影响数 -776,999.84
合计 4,223,696.62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3,31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的数量
天津华苑科技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9,677,314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617,49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79,088
国际金融-汇丰-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 4,516,396
LIMITED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499,974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25,539
中国建设银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463,418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47,922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 2,595,000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333,784
================续上表=========================
股东名称(全称) 种类
天津华苑科技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国际金融-汇丰-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 人民币普通股
LIMITED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 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科目 2007年9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增减变化
(%)
货币资金 944,237,574.57 205,323,444.07 359.88
预付账款 158,754,533.38 7,535,529.78 2,006.75
-
存货 54,513,915.59 39,591,898.17 37.6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4,790,857.80 31,933,386.00 71.58
长摊待摊费用 2,025,719.82 1,032,128.90 96.27
短期借款 215,000,000.00 78,000,000.00 175.64
应付账款 60,892,400.06 96,798,550.47 -37.09
应交税费 3,787,835.60 20,739,872.81 -81.74
-
应付利息 1,056,735.52 448,307.37 135.72
-
应付股利 16,144,454.04 9,519,604.53 69.59
长期应付款 120,000.00 250,355.19 -52.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9,292.71 564,807.02 -70.03
资本公积 885,638,819.79 82,157,926.40 977.97
2007年1-9月 2006年1-9月
管理费用 26,773,256.52 20,298,606.22 31.90
财务费用 7,654,271.36 739,142.28 935.56
-
资产减值损失 3,101,320.85 2,066,872.44 50.05
投资收益 2,896,349.69 403,995.60 616.93
营业外收入 5,575,028.25 8,363,914.37 -33.34
营业外支出 631,229.95 17,705.83 3,465.10
-
少数股东损益 -2,596,274.75 -1,404,381.64 -8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43,644.43 -32,400,579.03 -194.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196,239.10 -7,179,740.10 -1,086.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3,726,446.87 -13,871,870.29 6,758.99
================续上表=========================
主要会计科目 变化原因
货币资金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预付账款 主要是由于预付购买土地订金以及预付
工程款增加所致
存货 工程成本支出以及未完工集成项目成本
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短期投资增加
长摊待摊费用 新增装修费
短期借款 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支付工程款导致应付账款减少
应交税费 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较
多所致
应付利息 银行借款的增加和借款利率的提高导致
应付利息的增加
应付股利 分派2006年度红利款
长期应付款 本年度支付使用孵化事业金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国债市价变动造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资本公积 定向增发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管理费用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增加
财务费用 银行借款的增加和借款利率的提高导致
利息支出的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坏帐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免税减少
营业外支出 延期交房支付违约金赔付款和处置原材
料损失的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 子公司本期亏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支付土地购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购置土地以及短期投资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定向增发收到现金和银行借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6年5月17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5月15日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执行的2.20股股份对价。相关限售股份解禁日期为2007年5月17日。
在2007年5月17日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前,海泰控股集团接受了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1,437,426股。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我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于2007年5月17日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总计18,509,534股。
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以840元人民币/平方米的转让价格,购买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02”和“09-04”号地块土地的使用权,上述地块规划面积分别约为68,397平方米和119,4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分别约为5,745.4万元和10,037.3万元人民币。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至报告期末,“11-02”号地块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09-04”号地块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2006年12月28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拟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5.63元/股,计划募集资金约67,560万元。相关公告刊登于2006年12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发行方案已于2007年7月5日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7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07年8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227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2,000万股,核准期限自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7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07年9月28日,公司向五家机构非公开发行5489.25万股A股,发行价格16.00元/股,募集资金净额86,153.01万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2305.7913万股。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9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2003年,沧州市保健饲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健饲料”)和河北省鲲鹏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饲料”)生产的饲料出现致使用户饲养的蛋鸡产蛋量下降的现象,前述二公司认为此与添加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南大海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海泰”)生产的CX蛋白粉有关,故分别诉至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南大海泰产品质量侵权(以下简称“鲲鹏案”,“保健案”),诉求判令南大海泰赔偿损失。
2007年4月30日,南大海泰接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沧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沧州中院对上述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沧州中院于2007年4月9日分别做出(2004)沧民初字第121号和(2003)沧民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判令南大海泰于该等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鲲鹏饲料损失共计人民币8,785,811.00元,赔偿保健饲料损失共计人民币8,490,653.00元。
上述两案诉讼进程公司已在2004年至2006年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
2006年1月23日,南大海泰认为在前述诉讼中无法定鉴定资质的农业部饲料工业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存在重大瑕疵,且结论不科学、不客观,侵害了其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故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农业部饲料工业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及其相关人员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于2006年8月28日做出(2006)一中园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认为该中心无产品质量鉴定之资质,且超越了委托权限,其在鲲鹏案、保健案审理过程中出具的试验报告应认定无效,一审判决农业部饲料工业中心的行为构成对南大海泰名誉权的侵犯,驳回南大海泰其他诉讼请求。农业部饲料工业中心与南大海泰均不服,分别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7年4月1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津高民一终字第0107号民事判决,认为农业部饲料工业中心在鲲鹏案、保健案审理过程中作出的试验报告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不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但其行为不符合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构成要件,驳回南大海泰主张农业部饲料工业中心行为侵害南大海泰名誉权并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南大海泰认为鲲鹏案、保健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违反程序,尤其是农业部饲料工业中心不具备《产品质量法》第19条规定的饲料鉴定资质,其在鲲鹏案、保健案审理过程中出具的试验报告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且结论缺乏客观真实性,造成前述两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南大海泰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积极上诉。
以上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报告期内,公司控股57.50%的子公司天津南大海泰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账面原值为722.17万元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天津南大高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了部分抵押担保。期限自2004年12月至2007年10月。
上述担保发生于公司投资控股天津南大海泰科技有限公司前。2003年8月28日,公司收购天津南大高科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天津南大海泰科技有限公司,并承担了其全部资产与负债。天津南大海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继者,为上述抵押担保作了协议和土地使用权证更名事宜,于2004年12月对原抵押合同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上述天津南大高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金额为1400万元,按照当时所签贷款合同“还款保证”中相关规定,合同项下的贷款,由“A”和“B”作还款担保,“A”
为保证人,由天津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B”为抵押物,由天津南大海泰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静海县唐官屯镇铁路东侧的土地和厂房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银行借款已过期,天津南大高科技有限公司正在与银行协调解决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特殊承诺
为增加公司未来经营的稳定性,更好的回报流通股股东,如
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将在股改方案实施之日
起一个月内,协助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包租协议(包租对象为
公司拥有的部分工业厂房和写字楼,合同有效期限不少于5
年,包租收入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并以第一年为基数每
年递增1%~2%)
海泰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为保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海泰集团承诺:在实施
天津海泰控 股改方案时,对于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以及由于其他原因
股集团有限 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将代其向流通股股东垫
公司 付对价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
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先向海泰集团偿还其所代为垫
付的股份,征得海泰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
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对于反对或者未明确表
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改方案
实施之前有权以公司2005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1.72元
为价格协商基础,向海泰集团出售其所持股份,然后由海泰
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
================续上表=========================
股东名称 承诺履行情况
在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协助下,公司已与天津新技
术产业园区行政管理处签订
了连续5年承租公司工业厂
房的包租协议,报告期内,公
司已收到相应款项。
报告期内无违反相关承诺事
项情况。
根据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
天津海泰控 公司的承诺,在办理本次股权
股集团有限 分置改革实施时,海泰集团共
公司 计为33,436,971股的社会法
人股股份代为垫付了
8,346,421股对价股份。
截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承诺收购了部分非流通
股股东所持有的13,376,020
股社会法人股股份。
2、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行对象在本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承诺事项 承诺履行情况
天津海泰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认购股份的禁售期为36个 报告期内无违
控股集团 月,禁售期自2007年9月26日开始计算,即可以在2010 反相关承诺事
有限公司 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项情况。
其他发行对象本次认购股份的禁售期为12个月,禁售期自 报告期内无违
其他发行 2007年9月26日开始计算,即可以在2008年9月26日上 反相关承诺事
对象 市流通。 项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川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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