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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朝华(000688)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8日 19:08 中国证券网
1.§1 重要提示
2.§2 公司基本情况
3.§3 重要事项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炯先生及会计主管人员冉枝黎先生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12,966,708.90 201,569,950.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413,618,210.82 -1,369,223,431.50
每股净资产 -4.06 -3.93
================续上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 5.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25%
每股净资产 -3.3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6,652.72 54.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1 66.67%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17,644,935.00 -44,394,779.32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12
稀释每股收益 -0.05 -0.13
净资产收益率 0.00%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00% 0.00%
================续上表=========================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 -225.10%
基本每股收益 -22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225.00%
净资产收益率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营业外收入 558,560.03
营业外支出 -3,624,048.03
合计 -3,065,488.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46,292
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张春丽 1,190,195 人民币普通股
郑惠华 1,0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吴维佳 926,608 人民币普通股
谢定平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孙兆艳 8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何建华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会萍 696,669 人民币普通股
李才雄 691,800 人民币普通股
许勇 684,700 人民币普通股
孙国宝 6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1 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师所出具"非标意见"2007年第三季报对相关事项的解决情况。
公司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2007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已就该事项作了具体说明,由于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仍未发生实质性好转,导致2006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没有任何进展。
3.2.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7,253万元,较年初数无变化。由于受本公司整体资金链断裂的影响,各关联公司也纷纷陷入债务危机,经营状况恶化并停业且均无可执行的资产,部分资金占用单位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导致各关联公司无法清偿对本公司所欠的债务,由此给公司清欠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债务危机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严重萎缩,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公司预计2007年全年将出现亏损,具体数据将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江波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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