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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000682)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20:32 中国证券网
1.§1 重要提示
2.§2 公司基本情况
3.§3 重要事项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部董事出席董事会。
1.4 本季度报告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582,106,026.10 1,550,598,240.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297,846,497.81 1,286,413,170.73
每股净资产 1.33 1.32
================续上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 2.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0.89
每股净资产 0.7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37,646.2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5 89.36
净额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6,325,533.13 15,098,567.22
每股收益 0.0065 0.01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股收益 - 0.0134
净资产收益率 0.49% 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 0.44% 1.01%
收益率
================续上表=========================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净利润 33.54
每股收益 35.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股收益 -
净资产收益率 增0.1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 增0.13个百分点
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非流通资产处置损益 792,761.87
(2)政府补助 775,000.00
(3)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 467,239.75

(4)债务重组损益 60,400.00
(5)所得税影响数 -56,447.72
合计 2,038,953.90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13,50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 种类(A、B、H股或其它)
份的数量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499,512 A股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02,877 A股
林君华 2,000,000 A股
朱忠海 1,731,609 A股
李宁 1,500,000 A股
中财嘉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477,000 A股
谭秀芳 1,390,860 A股
邓延生 1,200,076 A股
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62,909 A股
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0,000 A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62.76%,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结算或背书转让所致;
2、预付帐款较期初增加57.06%,主要原因是采购量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47.94%,主要原因是采购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5.48%,主要原因是执行新会计准则所致;
5、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33.99%,主要原因是本期实现净利润;
6、投资收益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投资新股申购所得;
7、资产减值损失较期初增加70.95%,主要原因是坏帐准备增加;
8、营业外收入较期初增加53.17%,主要原因是增值税返还、增幅补助等增加;
9、所得税费用较期初增加96.25%,主要原因是递延所得说费用增加;
10、公司自第二季度起停止了不盈利的电源板加工出口,该项目收入同比减少3422万元。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重大民事诉讼案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原告及其代理人在青岛法院进行了证据材料交换和质证,对于适格原告,由法院确定实际投资损失及赔付股票数量,公司与适格原告共同签收《民事调解书》;对于非适格原告,青岛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驳回其诉讼请求。目前,公司已签收《民事调解书》6591份、《民事裁定书》66份,约占全部原告的95.2%。公司控股股东将以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每股人民币 6.39 元计价,向适格原告履行《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赔偿责任,目前已开始分批办理过户手续。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其承诺相关禁售期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6.00元时,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允许出售的股份。承诺履行中。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投资证券情况
√不适用
3.5.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3.5.3持有非上市公司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不适用
3.5.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不适用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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