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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000718)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12:33 中国证券网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998,56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98,560股;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2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集团”)以将经营性资产注入我公司的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产由 0 元上升为40,277.90万元。通过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0.08元净资产。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5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2月23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10月2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998,56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0.334%、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0.517%和公司股份总数的0.203%;
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 - - 本次可 本次可 本次可
- - - - 上市流 上市流 上市流
- - - 本次可上 通股数 通股数 通股数
序 - 持有限售 - 占无限 占限售 占公司
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股份数 市流通数 股份总 售条件 股份总
- - - - 数的比 股份总 数的比
- - - - 例(%) 数的比 例(%)
- - - - - 例(%)
1 深圳东方壹投资有限公司 490,000 490,000 0.164 0.254 0.100
2 吉林市实力钢纤维水泥制品厂 87,360 87,360 0.029 0.045 0.018
3 北京市崇文区兴环贸易公司 156,000 156,000 0.052 0.081 0.032
4 哈尔滨江湾林业液压机械厂 46,800 46,800 0.016 0.024 0.009
5 济南日报社印刷厂 39,000 39,000 0.013 0.020 0.008
6 烟台日报社印刷厂 101,400 101,400 0.034 0.053 0.021
7 新疆盐湖化工厂 78,000 78,000 0.026 0.040 0.015
- 合计 998,560 998,560 0.334 0.517 0.203
上述7家限售流通股股东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确认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意上市流通。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的承诺
对照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苏宁环球控股股东江苏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集团”)就股权分置改革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法定锁定期的承诺
苏宁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经核查,截止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苏宁集团恪守了上述承诺。
(2)追加对价承诺
苏宁集团承诺:2006年、2007年、2008年如果触发如下追加对价条件,苏宁集团将向原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原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2股股份;追加对价只实施一次。
①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2006年度低于4,306万元;或2007年度低于5,500万元;或2008年度低于7,098万元;
②公司2006年度或2007年度或200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
③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或2007年或2008年年度报告。
经核查,截止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未出现上述触发追加对价的情形。
(2)延长锁定期承诺
苏宁集团对于延长法定锁定期做出如下承诺:
①其持有的苏宁环球股份在法定义务锁定期满后,至苏宁环球2008年年度报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②如果出现需要追加对价的情况,苏宁集团持有的苏宁环球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五年(60 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其他限售流通股持有人未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承诺。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数 本次限售股份
股份类型 上市流通前 量 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其中: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215,807,582 -998,560 214,809,022
境内自然人持股 82,124,665 - 82,124,665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2、内部职工股
3、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4、高管股份
5、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97,932,247 -998,560 296,933,68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93,056,460 998,560 194,055,02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93,056,460 998,560 194,055,020
三、股份总数 490,988,707 998,560 490,988,707
五、保存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3、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所持有股票符合国资和外资管理程序。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
5、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6、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在公司股改中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的情况:
由于募集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不安排对价,并同时享受苏宁集团支付的对价,因此,根据股改方案,在法定义务锁定期满后,募集法人股股东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使其股份上市流通:(1)其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完全支付后上市流通。即在苏宁集团追加对价承诺期内,如果我公司未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则募集法人股股份锁定期延长至我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第5个交易日;如果出现需要追加对价的情况,则募集法人股股份锁定期延长至追加对价实施完毕后第5 个交易日。延长锁定期满后,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的我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2)法定义务锁定期满后,向苏宁集团支付一定的补偿,在取得苏宁集团同意后,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的我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
此次上市流通的7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均已对苏宁集团作出补偿,并经苏宁集团同意,授权我公司为上述7家限售流通股办理上市流通事宜。
2、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如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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