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大唐发电(601991)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10:59 中国证券网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0月25日(星期四)在中国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 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3楼多功能厅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8,491,210,16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1,695,190,463股(截止2007年9月25日)的72.60%。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翟若愚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特别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人民币6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8,491,068,162股;反对:172,000股;弃权:0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491,210,162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魏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魏阳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5日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