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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控股股东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21:55 中国证券网
本网讯:长源电力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受让方)于2007年6月与湖北省电力公司(转让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见证方)签署了关于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更名为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日前收到了该协议,并获悉国电集团已完成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此事项属关联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免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转让的目标股权为长源一发15.27%股权。 经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32,515,874.00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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